4MsO1xfNbpJ yrd.huanqiu.comarticle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写入《苏州市安全生产条例》/e3pu6i31u5月29日,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苏州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据悉,《条例》全面体现了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内容。《条例》共六章五十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条例》在总则中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另外还规定了工会、安全生产联盟和协会的责任,以及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社会监督举报的内容。 《条例》全面体现了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内容,第三条明确了安全生产“六化”建设总体要求,第十二条至第十九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建设的内容,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政府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的相关内容。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条例》第十一条明确列举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制度等十四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和机构配备方面。《条例》第十五条在省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基础上细化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要求,第十六条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基础上细化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要求。针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条例》第二十一条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在第四十七条设置了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明确了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特殊风险防控措施;第三十七条明确了对扣押、没收的危险物品的存储和处置措施。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程序,《条例》第四章对各类主体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评估的频次,以及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还明确了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调查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型。174850862679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岳芳青环球网174850862679011[]{"email":"yuefangqing@huanqiu.com","name":"岳芳青"}
5月29日,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苏州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据悉,《条例》全面体现了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内容。《条例》共六章五十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条例》在总则中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另外还规定了工会、安全生产联盟和协会的责任,以及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社会监督举报的内容。 《条例》全面体现了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内容,第三条明确了安全生产“六化”建设总体要求,第十二条至第十九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建设的内容,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政府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的相关内容。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条例》第十一条明确列举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制度等十四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和机构配备方面。《条例》第十五条在省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基础上细化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要求,第十六条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基础上细化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要求。针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条例》第二十一条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在第四十七条设置了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明确了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特殊风险防控措施;第三十七条明确了对扣押、没收的危险物品的存储和处置措施。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程序,《条例》第四章对各类主体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评估的频次,以及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还明确了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调查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型。